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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制創新全盤活
    ——全國大法官研討班系列評論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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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人民法院報評論員  發布時間:2023-07-15 17:51:15 打印 字號: | |

    審判工作現代化既是政法工作現代化的重要內容,也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保障。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在全國大法官研討班開幕式上結合調研了解到的情況,特別是各方面反映的問題,以大量案例、數據與大法官們交流推進審判工作現代化的工作思路和重點要求。

      實現審判工作現代化,審判機制是重點,必須要在機制創新上有突破。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黨的十九大報告,黨的二十大報告分別對司法責任制提出了“落實”“全面落實”“全面準確落實”的遞進要求,蘊含著黨對司法責任制規律性認識的持續深化。實現審判機制現代化,必須牢牢抓住司法責任制這一司法體制改革的“牛鼻子”,銳意創新、勇于改革,讓審判權運行符合司法規律,確保司法責任制全面準確落實,為審判工作現代化提供源源不斷的動力和活力。

      推進審判機制現代化,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本質要求是要以黨的領導責任統領、壓實司法審判責任。司法裁判責任和監督管理責任,二者根本統一于黨的領導責任?!白寣徖碚卟门?、由裁判者負責”,這里的審理者、裁判者不僅僅指直接參與案件審理的法官、合議庭,還包括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審判委員會、院庭長。全體干警必須深刻認識到,司法責任是人民法院的憲法責任,要由審判委員會、院庭長、合議庭、法官依法定職責分別承擔、共同負責。唯有以黨的領導責任統領、壓實司法審判各環節、各方面責任,才是真正地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才能實現審判機制現代化。

      推進審判機制現代化,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基本要求是獨任法官、合議庭、審判委員會等審判組織依法履職。獨任法官責任重大,要對獨任法官制度加強針對性總結,落實有效監管責任,充分發揮制度優勢,保證獨任法官依法優質、高效多辦案、辦好案。合議庭是法院審判案件的基本審判組織,合議庭成員必須依法規范履職,獨立發表具體明確的意見并闡明理由,在合議前報告有無違反“三個規定”情形。審判委員會制度是我國司法制度特有的審判機制,要嚴格把住不應當由審判委員會討論的案件、事項,切實把履職重點放在抓大事、議要案上;要更加注重審判經驗的總結,把監督指導的責任和壓力向前端傳導、壓實,在統、分有機結合中形成工作合力;要善于由表及里、由此及彼,努力實現個案價值類案化、促進管理治理效果最大化。

      推進審判機制現代化,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更重責任是落實落細上級法院的監督指導。四級法院審級職能定位改革是司法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目的是統一裁判尺度、總結司法經驗、加強對下監督指導。要注重發揮上級法院“統”的優勢,善于發現下級法院存在的普遍性問題、典型個案暴露的深層次問題,突出問題導向做實做好監督指導。

      要優化上訴、申訴案件審理中的上下一體銜接機制,對確有錯誤的上訴、申訴案件,能直接改判就不發回重審;同時,注意總結、分析問題,不能讓同類問題反復發生。要用足用好提級管轄、再審提審工作機制,通過辦理更具典型意義的二審、再審、提級管轄案件,保證案件處理質效,回應社會關切,促進公民、社會法治意識養成。

      機制創新全盤活。推進審判機制現代化,人民法院必須以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為牽引,堅持穩中求進、守正創新,確保各項工作在落實中深化、在深化中創新、在創新中發展,努力以審判工作現代化服務保障中國式現代化。


     
    來源:人民法院報
    責任編輯:逯永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