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么一群人,他們為公眾利益不懈奔波,他們為公平正義執著堅守,他們是美好生活的守護者,更是法治中國建設的重要力量。你或許并不知道他們的姓名,也未曾見過他們的模樣,但是卻能在生活的每一處角落感受到他們的存在。他們讓法治信念薪火相傳,讓法治精神落地生根。

張慶偉,2002年8月到唐山樂亭法院工作,先后在湯家河法庭、汀流河法庭工作18年,2021年調任龐各莊法庭,現任該庭庭長。他一直扎根基層,多年來,他所審結的案數量、結案率、調撤率始終位居全院前列。2020年張慶偉被最高院評為全國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進個人、全國法院辦案標兵;先后被河北省高院榮記二等功、評為人民滿意公務員十佳個人;被唐山市政法委評為全市政法系統優秀共產黨員,連續4年被唐山市中院榮記個人三等功、榮獲市“金牌法官”,多次被評為市、縣辦案能手;榮獲縣勞動模范、十佳政法干警、青年崗位能手等榮譽。風里來,雨里去,張慶偉為司法事業付出著自己寶貴的青春,留下一串串司法為民的堅實腳印。

用案件質效說話
在司法辦案實踐中,他堅持依法辦案、公正辦案,堅決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看得見摸得著的公平正義,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群眾滿意度,實現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自2009年他被任命為代理審判員開始,至今已審結的各類民商事案件累計3000多件。尤其是立案登記制改革以來,受理案件大幅增加。面對高強度的案件審判,他勇挑重擔、不辱使命,向黨和人民交上了滿意答卷。二十幾年來,他用自己的辛苦付出不斷提高群眾的幸福指數,所審結案件無違法、違紀、超審限、纏訴上訪等現象發生,在群眾中樹立了好口碑。對經手最多的家事糾紛、鄰里糾紛,他始終堅持調解優先原則,力爭把糾紛化解在訴前、庭前,積極為群眾破解難點和痛點。
在2019年5月5日,他曾受理了申請人李某某與被申請人王某某的財產損害賠償案件,看完案卷后,他發現該矛盾雙方系同村,李某某曾因養殖在承包地里建設養殖大棚后閑置,用于存放農業生產資料,王某某因燎荒不慎引燃該養殖大棚引發糾紛。在與雙方聯系后,了解到雙方曾就賠償問題協商過,但差距太大,受害方因為王某某沒有及時、主動道歉,且王某只答應賠償10000元缺乏誠意,遂向法院提出訴訟要索賠10萬元。他通過所在村調解員耐心細致地對雙方調解,最后該案件以28000元的賠償款達成調解協議,被告及時履行到位。
他經手的案件,每年都有三成類似案件被他調解成功。
張慶偉認為,法律不是萬能的,更需要用心去填補情和理的空白和缺憾。他曾辦理了一樁“案中案”。轄區內的陸某,找到村里要好的兩戶人家為其擔保,從郵政儲蓄樂亭支行貸款15萬元。天有不測風云,陸某還有7.8萬元貸款沒有還上,不幸遭車禍死亡。陸某生前家庭是后組合的,他和前妻留下一個女兒,后妻來時又帶來一個年幼的兒子,陸某的父親仍健在。一家人因繼承陸某遺產發生糾紛訴至法院。面對一起案中案、疑難案,他沒有按照常規審理該案,而是將兩個案件綜合辦理。他首先來到陸家,詳細了解陸某生前的財產情況。當得知陸某在京唐港一車隊有一輛歐曼翻斗車,立即趕到車隊調查,并查封了翻斗車。接著又將陸某的繼承人叫到法庭,依據事實和法律向陸某的繼承人釋明:陸某的遺產應當先償還債務,然后才能依法繼承。經過耐心疏導,陸某的繼承人對繼承的遺產達成一致意見,對陸某遺產進行了分割,并答應將翻斗車賣掉用于償還債務。但是,在處理變賣翻斗車、辦理過戶手續時,卻又遇波折,不僅遇到了車隊的阻力,恰逢此時陸某的繼子因盜竊被刑事拘留節外生枝。為減輕當事人的經濟損失,盡快結案,他不知跑了多少路,與公安協調,與車隊溝通,最終將車賣掉。他主持調解,從車款中拿出7.8萬元償還貸款,剩余車款由陸某的繼承人合理處分,對此結果涉事各方均滿意。
這樣矛盾復雜關系交叉的,他統籌協調,僅用一個多星期的時間,就成功破解,實現情法交融,達到了“案結事了人和”良好效果。
情系人民至上
張慶偉始終堅持人民至上,把非訟糾紛化解挺在前面、扛在肩上,通過信息化手段,將矛盾產生的“前端”與糾紛解決的“后端”互聯互通,強化訴訟與非訴訟實質性對接,釋放最大司法善意,積極引導當事人選擇非訴訟方式解決糾紛,積極打造“人民調解/支付令/公證/仲裁+司法”有機銜接的多元化解紛模式,讓人民群眾感受到了觸手可及、快捷便利的司法服務。
他積極與所轄鄉鎮配合協作,講究方法,耐心細致調解,盡最大努力解紛止爭,積極參與轄區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化解群眾矛盾糾紛。他還充分應用“冀時調”平臺,開展在線解紛模式。截至目前,累計調解非訴訟糾紛2000多件,其中化解信訪案件200多件,避免訴訟案件1000多件,指導創建無訟村40多個,讓群眾大大小小糾紛在家門口得以平息,實現了轄區矛盾糾紛不上交、不外溢。
他積極響應樂亭縣委“社區吹哨、部門報到”號召,深入社區“雙報到”,開展社會實踐活動,利用雙休日參加義務勞動和司法志愿服務活動15次,并用現場或電話隨時接受群眾咨詢。通過社會實踐活動錘煉黨性修養,續寫“鐵肩擔道義”新篇章。他還積極響應院黨組號召,積極按要求按規定深入社區參加義務執勤、消毒防疫,始終戰斗在最前沿,為生命站崗,為健康值守。疫情期間,按規定不能和當事人直接面對面開展工作,他積極利用信息化網絡辦案150多件,包括網上送達、網上質證、網上閱卷 、網上調解、網上開庭等,帶領團隊實現了疫情防控和承辦案件兩不誤。
疫情期間他曾辦理一個特殊案件。當事人李某與其母親吳某某均為智力障礙人士,李父突發疾病去世,家里僅有的存款均存在李父名下,李某某去世后,其生前存款無法從銀行取出,生活頓失依靠。張慶偉接手此案后,了解到死者生前在郵政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信用社等多家銀行有存款。面對新冠疫情高發的嚴峻形勢,面對當事人的急切心情,他和他的助理沒有退縮,而是急群眾之所急,盼群眾之所盼,克服困難前往多家銀行進行查詢調證,查明她們作為繼承人總共有銀行存款數額共計64700余元。經過積極協調、悉心協商,與該母女所在村聯系確定她們的法定監護人,并與其監護人吳某達成約定,由吳某負責取出上述存款代管,照料兩人生活。使此事快速圓滿解決,監護人和干部群眾深受感動,紛紛點贊,贈送了一面“愛民助殘辦實事,人民法官風格高”錦旗。群眾的滿意是對他們的工作最大的肯定,也讓他們深受鼓舞。
法潤百姓心田
為讓農民朋友少跑路、少花錢,在最短的時間內化解糾紛,張慶偉嘗試性探索各種便民、為民措施,如發放便民訴訟卡,開通“巡回辦案直通車”、建立巡回辦案點、設置自助打印復印設備,讓人民群眾切身感受到了司法溫度和速度。為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便利人民群眾訴訟,他們積極開展巡回審判工作,舉行以案釋法宣傳活動,累計開展巡回審判150多場次,舉行普法宣傳活動200多次,方便群眾訴訟,弘揚社會正氣,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他還制定了一套案件回訪流程,對贍養案件、鄰里糾紛案件、婚姻調解和撤訴案件進行回訪,在結案后雙方關系的恢復期主動找雙方當事人座談,幫助當事人徹底消除內心糾結,以防止當事人思想反復,并積極敦促當事人主動履行義務。
2020年8月,他辦理了一起贍養案件,該案原告是一位古稀老人,因疾病已不能自理,并于2019年12月入住養老公寓,兩兒子對贍養老人發生爭執,老人無奈將兩兒子均告上法庭要求給付贍養費并支付醫療費用。張慶偉考慮到這個案件的社會效果和教育效果,決定到該村開展巡回審判,并和助理、書記員悉心準備,通過聯系該村村干部,積極組織村民進行旁聽,審判當日近200名群眾前來旁聽,在庭前向村民發放訴訟小冊子、掃黑除惡宣傳單等宣傳材料,積極向旁聽群眾普法宣傳。經過兩個小時的庭審,對當事人耐心勸導,向其講述“百善孝為先”的中華傳統美德,宣講贍養老人的相關法律規定。兩個兒子認識到自己以往的錯誤,當庭承諾積極給付醫療費用,并約定按月依次輪流贍養老人,但因兩兄弟之間存在矛盾,最終未能達成調解協議,為更好的保障老人的權益,他對該案當庭宣判,并于兩天內送達判決書。這個庭審全過程完整透明地展示在群眾面前,使司法更加透明、更具有公信力,達到了“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會效果,也提高了人民群眾滿意度。
筑牢廉潔防線
張慶偉積極與轄區的人大代表加強聯系,自覺接受人大監督。定期主動與人大代表座談交流,聽取意見建議。對于個別典型、特殊案件邀請人大代表參與調解,并邀請人民陪審員參與庭審。
他抓住警示教育和法院隊伍教育整頓有利契機,始終堅持底線思維、問題導向原則,深刻檢視自身問題,明確努力方向和整改舉措,高標準嚴要求落實整改。
正人先正己,做事先做人。張慶偉在審判崗位上,認真履行著一名人民法官的神圣職責,無怨無悔,不為名所誘,不為利所惑,對每一起案件,都力求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判決結果公正。他能夠在紛繁復雜的社會中,始終以“趕考”的警覺,自覺抵御各種誘惑、各種“圍獵”,對于某些當事人試圖表示感謝的“意思”,他總是予以謝絕,塑造忠誠廉潔公正的良好形象。參加工作以來,他從沒有違法違紀現象。
勇立潮頭開新篇,奮楫揚帆啟新程。張慶偉始終牢記人民重托,出手必出色、完成必完美,以敬業拼搏的精神,在工作中錨定新目標,聚焦社會熱點,回應群眾呼聲,堅持為黨旗添彩、為法徽爭光,在促進司法事業高質量發展中不懈努力、無私貢獻。